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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行政效率,本府委任本縣各地政事務所辦理包租業之租賃住宅轉租案件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作業,自112年9月1日生效。

刊登日期:2023/9/21
發文日期:2023/9/21
發文字號:府地籍價一字第1122722961A號
主旨:為提升行政效率,本府委任本縣各地政事務所辦理包租業之租賃住宅轉租案件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作業,自112年9月1日生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34條第2項規定。
公告事項公告: 行政程序法第15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34條第2項規定。本縣之包租業之租賃住宅轉租案件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作業,委任該租賃住宅基地座落所在之登記機關辦理。
附件: